业余党校管理若干规定
发布时间: 2014-01-03   浏览次数: 219

一、总则
(一)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,积极实施马列主义基本理论(知识)、党的基本知识、党的光辉历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,以坚定其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从根本上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,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都必须参加业余党校的学习培训。
(二)业余党校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党校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,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业余党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,各党支部配合办公室开展业余党校相关培训、教育、管理任务。
(三)业余党校教师一般从学院党团工作部门、学生工作部门、党支部书记、专职辅导员和思政部专职教师中遴选聘用。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聘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担任培训任务。
(四)党组织发展的新党员必须经过业余党校的学习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五)业余党校的教学内容以党的基本理论、党的光辉历史、党的最新成果、党员权利义务和以实际行动体现党员先进性,以及入党实务为主,结合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特点,组织学员开展社会实践或专题探讨开展培训学习。
(六)业余党校每年应至少举办四期培训班,以确保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都有参加党校学习的机会。每期学习班要进行全面考核,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。
二、班主任职责
(七)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(八)认真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严格做好学员的各项管理工作。对违反规定的学员应及时批评教育,帮助其提高思想政治素质。
(九)按照管理规定,做好学员培训学习和参加各项实践活动的考勤考核工作。及时客观地向办公室报告培训班的工作情况及学员的学习情况,并配合办公室做好培训班的后续工作。
(十)工作中为人师表,严于律己。注重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掌握并听取学员意见和建议,改进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。
三、教师工作职责
(十一)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积极加强党性修养,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。在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(十二)坚持实事求是、解放思想、与时俱进、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,开展调查研究,积极探索有效地教育教学方法和途径,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。
(十三)钻研教材教法,按教学规范开展教学活动。认真备课,改革探索,悉心了解听取学员意见和建议,切实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(十四)教书育人,管教管导。对违反规定的学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配合党校做好学员考核工作。
(十五)言传身教,为人师表,严格遵守党校相关管理规定。
四、学员守则
(十六)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,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,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以体现党校学员的积极先进性。
(十七)按时到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自觉维护课堂秩序,课堂上不做与党校学习无关的事。
(十八)专心听课,作好笔记。积极参加讨论和各项实践活动,按规定完成各项学习任务。
(十九)爱护公物,讲卫生;团结互助,虚心学习,尊敬教员,服从管理。
(二十)严格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,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课(或参加有关活动),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
五、学员请假规定
(二十一)学员应自觉服从管理,除特殊情况不能到课[如生病、突发事件,或参加学院重要会议(重大活动)或校内外统一考试],都应参加党校安排的一切活动。特殊情况也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
(二十二)学员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意见和党校班主任同意后,由开课前送交党校办公室审批。
(二十三)学员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请假,办理补假手续时需附无法事前请假的具体说明。因病请假时,需持有医院病假证明。
(二十四)凡没有到课并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,一律视作无故缺课。
(二十五)每期学习班请假不超过一次。无故缺课1次或请假二次者,取消当期学习班培训资格。凡迟到5分钟以上者,作请假一次处理。
六、考核评价
(二十六)考核评价内容包括:出勤情况、学习表现、学习成绩、思想总结等。
(二十七)学习成绩的考核,党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闭卷或开卷考试。开卷可采用心得体会、思想汇报、个人总结等形式提交。
(二十八)考核评价采用二级制(及格、不及格)或百分制。出勤、作业、表现、参加活动、考试等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在总成绩中所占比重,根据每期班次的具体情况确定。
(二十九)出勤考核当期学习班主任负责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考核评价资格:①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;②无故缺课1次;③学习期间范有严重错误者。
(三十)因故缺课、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,可以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的学习。考核评价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党支部。
七、结业证书
(三十一)考核评价合格的学员发给党校结业证书。
(三十二)因业余党校承担的各类培训任务较多,其结业证书的编号也各不相同,共计10位。第一至四位代表年份,第五至六位代表学习班类型,第七位代表当年举办的学习班期次,第八至第十位表示学员编号。
01——学院受委托组织的仪电控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
02——业余党校组织的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
03——仪电控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
04——仪电控股组织的其他类培训班。
05——学院组织的其他类型的培训班。